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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急症临床规范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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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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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血压危象包括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美国JNC7报告中指出高血压急症是指血压明显升高伴靶器官损害(如高血压脑病、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肺水肿、子痫、中风、头外伤、致命性动脉出血或主动脉夹层),需住院和进行胃肠道外药物治疗。高血压亚急症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应仔细评估、监测高血压导致的心肾损害,并确定高血压的可能原因(睡眠呼吸暂停、药物导致或药物相关、慢性肾脏疾病、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肾血管疾病、长期激素治疗、库欣综合征、嗜铬细胞瘤、主动脉缩窄、甲状腺或甲状旁腺疾病)。2005年修订的《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中对高血压急症的定义基本同上,并指出血压严重升高)180/120mmHg并伴发进行性靶器官功能不全的表现。2007年ESC/ESH欧洲高血压指南也认为高血压急症是血压严重升高伴靶器官急性损害,可威胁生命;又增加了围手术期高血压。高血压急症往往是在短时间内(数小时或数天内)血压的急剧升高。据美国流行病学资料显示,因高血压危象来急诊就诊的患者中,1/3是高血压急症。在中国高血压患者中,约5%可发生高血压急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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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
第一作者单位: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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