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2004-2005年北京及沈阳城市居民急性心肌梗死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并初步估计和分析各危险因素的归因危险度百分比(ARP)和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PARP).方法 采用1:1配比病例对照研究方法,连续纳入初发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患者共426例,以性别和年龄为匹配因素,为每位患者匹配健康对照1例.结果 经多因素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最终纳入了8个主要危险因素,依次为大量吸烟、糖尿病史、早发冠心病家族史、豆类摄人较少、心理压力较大、海鱼摄入较少、文化程度较低及6个月内曾经历过负性生活事件.其OR值依次为3.170、2.835、2.243、2.243、2.138、1.740、1.572和1.515;ARP值依次为71.53%、58.33%、54.05%、40.81%、56.85%、41.53%、48.62%和54.00%;PARP值依次为38.79%、10.40%、4.69%、33.72%、36.03%、24.96%、29.56%,14.83%.结论 2004-2005年,对我国北京和沈阳城市居民人群发生急性心肌梗死危害最大的危险因素依次为大量吸烟、心理压力较大、豆类摄入较少、文化程度较低、海鱼摄入较少、6个月内曾经历过负性生活事件、糖尿病和早发冠心病家族史.